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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八章 当年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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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了高松波之后,闫松和晨风集团的关系就越走越近。

    按说晨风集团家大业大财源广进,闫松和李晨风走的近对他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,至少跟着李晨风能赚不少钱,火狼这个所谓的帮会虽然在松城字号很响,但是赚钱这种事情,却并不是火狼的强项。

    我为什么这么说,可能有很多人会以为混社会混到闫松那个程度,一个团伙在松城到了那样的名气赚钱就不是什么难事,对,这一点没错,但是那赚的钱和真正的大公司大集团比起来,根本就不算什么。

    捞偏门赚钱,除非能做到澳门何家那样,又或者像香港新义安那样的程度,才能称得上赚大钱,但在大陆那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除非你开始转型做实体,否则永远不能真正赚大钱,如果你非要认为开辆豪车有栋别墅就是赚大钱的话,那算我没说。

    闫松跟着李晨风是想赚大钱的,问题是在李晨风的眼里火狼算是什么呢?只不过是打手而已,说得难听一点,就是放出去咬人的狗。

    你想要狗很凶去咬人,你会让狗吃饱么?你吃饭的时候,你会让狗和你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么?当然,那些把宠物狗看得比儿子还亲的人除外。

    李晨风和闫松的矛盾就体现在这里,李晨风要的是一条能帮他咬人的狗,而不是一个随时惦记上桌子吃饭的人,那么闫松显然不会满足自己的地位,李晨风会怎么办呢?

    很简单的事情,不听话的狗就干掉,换一条听话的狗来就可以,而孟飞,就是那条听话的狗。

    眉姐和我说的其实很多,但是总结起来其实就是这样,她也没有亲身经历了那段充满了背叛和阴谋的时间,很多事情,也是她推测来的。

    但是眉姐给我说的事情里,还是让我确定了几条对我来说很有用的信息,第一条就是闫松没死,不但没死,实际上他也没让孟飞给软禁,他现在深居简出,只是因为这个人的心已经死了,闫松现在就是孟飞的傀儡,孟飞留着他完全是因为闫松在火狼的威望。

    你不得不承认一点,闫松这个人别的不行,但至少还是有点个人魅力的,火狼中有不少人只听他的,孟飞控制火狼离开闫松不行,就算已经过去了三年,他还是不行。

    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,说的就是孟飞这种人。而眉姐告诉我的这条信息还有后续,那就是孟飞能控制住闫松,和闫松的妹妹闫萍有关。

    一提到闫萍,我就想起了那个长得挺漂亮有点刁蛮任性,同时还对我明显很有好感的女孩,眉姐说到闫萍的时候我皱了皱眉:“孟飞把闫萍怎么了?”

    眉姐似笑非笑的看我一眼:“怎么?你和小姑娘还有段故事?”我笑了笑道:“故事倒是没有,不过算是熟悉。”

    眉姐叹了口气:“孟飞这个人很歹毒,小姑娘在他手里日子不会好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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