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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章 私人卫队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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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突利的命令下,几十个骑兵和摸扎一起赶着马去了云州。

    托他们的福,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这一千匹白马,所以老刀很满意。

    “摸扎,这次的马货色相当不错,我很满意!”

    老刀看得出来,这次摸扎拿来的马看起来很壮硕,比他以往在云州贩卖的质量要好很多。

    听到他的夸奖摸扎也很高兴。

    “那是当然了,我们是朋友嘛!”

    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话,也不和他墨迹,直接搬出一个大箱子来。

    “啪!”

    箱子打开了,在阳光的照射下,金灿灿的,十分动人,摸扎瞬间动容。

    “这是……黄金?”

    老刀顿时微笑着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路上不方便,而且我知道云州这边的人都比较喜欢这个。”

    摸扎的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。

    “喜欢……喜欢……”

    同等价值下,大唐百姓普遍喜欢铜钱,而商人则喜欢白银。

    所以黄金其实在大唐基本都不怎么流通,它一般都是作为一种商品而存在的,而不是货币。

    在郑子文看来,物尽其用才是好的,所以他才让老刀去边关都用黄金交易。

    等突厥被打败的时候,也方便大唐的将士们把钱带走。

    郑子文觉得自己挺为突厥人着想的,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感谢自己。

    买到马之后,老刀花了几贯钱雇佣了几个人,然后赶着马就回恒州了。

    赶马需要的时间和赶牛可不一样,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,只用了两天的功夫,老刀就赶着一千多匹马回到了恒州。

    看到马之后,郑子文顿时高兴坏了,摸摸这匹,又摸摸那匹,要不是老刀盯得紧,他差点还被马给踹了。

    “突厥马性子野,老爷您小心点!”

    说了之后,老刀还是觉得不放心,直接从马群里牵出一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。

    “爷,这是我在路上的时候帮您挑的,您看这个匹马光个头就比一般的马高出半个头,鬃毛顺滑,而且您看它的牙齿,才六岁呢,这匹马可是好马,拿到长安三百贯也有人买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买了多少?”

    “五十贯!”

    郑子文顿时白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“你个奸商!”

    说着,就从他手里把那匹脖子上拴着红绳的白马接了过来,然后用自己的脸温柔的在那张马脸上摩挲着。

    “这么好的马,怎么也得一千贯,对不对宝贝儿,以后你就叫小白龙好不好?”

    似乎对这个名字很满意,白马瞬间打了一个响鼻,喷了郑子文一脸的鼻涕。

    郑子文的脸顿时黑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我改变注意了,你以后不叫小白龙,改叫鼻涕虫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虽然被喷了一脸的马鼻涕有些不爽,但得了一匹好马郑子文还是很开心的。

    “宝马配英雄嘛,以后我也是英雄了!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对于他的这个说法,老刀不置可否。

    不过郑子文可不管那么多,当即就让人送来了马鞍子和缰绳给马套上,然后高高兴兴的骑着马跑了,留下一脸木然的老刀。

    本来他是打算问郑子文这些马怎么安排的,但现在还是算了吧。

    他知道这些马是为护卫队准备的,当即就把马送到了文县那边,然后开始传授护卫队的成员怎么骑马。

    老刀教的用心,护卫队的人也学得认真,几天功夫就骑得有模有样了。

    知道这些战马来之不易,护卫队的成员们也对自己的战马十分爱惜,这让老刀很满意。

    一个不爱护自己战马的骑兵,不是一个好骑兵!

    说到爱护战马,老刀忽然想起郑子文,脸上闪过了一丝古怪。

    他还记得,第二天他去郑子文的府上向他汇报护卫队情况的时候,郑子文正在给他的马“穿鞋子”。

    想到当时刺史府十几个人按着马“穿鞋子”,那马叫得跟杀猪似的,老刀就觉得这个世道变了。

    什么时候连马都要穿鞋子了?你们这么对待马,马它乐意么?

    对于老刀来说,给马“穿鞋子”这种事简直无法想象。

    其实对于大唐的人不给马钉马掌这种事,郑子文也觉得无法想象。

    现在他总算知道,为什么大唐的骑兵队伍老是组建不起来,而且为什么战马贵得离谱了。

    原因就是没有马掌!

    妈蛋,这可是战马,用几次就扔你们也不嫌浪费?

    好好的一匹战马,养了几年终于可以骑了,这是多么高兴的一件事,结果马才跑了两年,蹄子裂了——战马废了。

    或者踩到碎石头,蹄子裂了——战马废了。

    或者因为某种意外导致战马蹄子裂了——战马废了。

    总之,在所有人的观念里,战马的蹄子一裂就是废了,难道你们就不会给它钉个马掌吗?

    活该你们这些大唐的瘪犊子骑不起马!

    郑子文立刻找来了十几个铁匠,手把手的教给了他们什么叫做马掌,然后告示她们该怎么钉马掌。

    把自己的“鼻涕虫”的马掌钉好之后,郑子文立刻让他们赶紧再打造一千副马掌出来,到时候好给他那新买的马钉上马掌。

    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战马因为马蹄问题受到损失。

    解决了战马的问题之后,剩下就是服装问题了。

    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,狗配铃铛跑得欢,这句话充分证明了外在事物的重要性,所以郑子文当天就去折沖府借了一套铠甲回来。

    这套铠甲的名字叫做“宝相麒麟明光铠”,属于大唐将领的服装。

    那是要防御有防御,要卖相有卖相,穿上之后精神抖擞,看起来人都不一样了!

    唯一的缺点就是造价高昂,一副就得一百多贯钱,所以一般只有将领才穿得起这个。

    不过这对于郑子文来说完全不是事,直接二十万两抬到了折沖府。

    先给爷来一千件,不够下次爷再来买。

    老子有钱,就是这么任性!

    不过,宝相麒麟明光铠这东西算得上是稀罕物,就算是折沖府也没有几件,他们立刻就报给了当地的都督。

    当地的都督听说是郑子文要的,而且已经给了钱了,二话不说立马就让下面的工匠赶制,力争在一个月以后能顺利交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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