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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三章:公堂辩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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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论。

    沈凌从人贩子手中买了人,但是这人原本就是个有主儿的,并不能随意被人倒卖的人。所以罪在人贩子,常理来说,沈凌虽然没有罪,但也应该及时将人送还给失主才行。至于买人的损失,就只能自己承担,谁让他识人不清呢?

    若是放在两个平民百姓之中,只要另一人能出示拥有这女人的证据,这买人的倒霉鬼,就只有把人双手奉还的份儿。

    而此时,严誉恰好能出示那买妾文书。所以只要他一日没写出妾书,这女人就是他的。依着常理,沈凌理应归还。严誉要给他一些补偿,是出于仁义;不给他补偿,也是应该。

    都说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若是他今天不这么判,一定会有人说他不秉公处理、巴结权贵。这事儿若是被越传越大,就算传到皇上耳中,皇上也未必会站在他这一面,反而会怪罪他呢!

    在皇上眼中,一个小小的沈凌算什么?或许皇上早就忘了他是谁了。但风国吏治的名声,皇家的名声,皇上却是不会忘的。若是因他处理不当,而使得百姓恩纷纷诟病,皇上一定会责怪他办事不利。说不定啊,直接撸了他的官都有可能呢!

    如此想着,岳槐觉得,沈凌是一个颇为明事理的人,所以不如先秉公处理,给围观百姓和严誉一个交代。之后如果沈凌真的很喜欢这女人,大不了由他出面,想办法再将人悄无声息地要回来就是了。

    岳槐虽说觉得严誉过了这么久才来报官很有些蹊跷,但在这种情况下,却也没有办法顾及太多。不管是有什么样的蹊跷,此时身在公堂之上,他只有断好眼前的案子才行。这才是他该尽的本分。先把自己的本分给尽到了,就算之后有什么麻烦,辩解的时候,他的腰杆子也能挺得直溜一些。

    因而便铁了心的要为自己搏一个好官声,开口道:“严誉,沈凌,你二人莫再争执,扰乱了公堂,可是对我风国不敬。”

    岳槐把风国都给搬出来了,这两人哪敢再说?

    都立刻住嘴,等着岳槐的吩咐。

    岳槐命令主簿将严誉手中的文书拿过去给他过目,以辨认真假。

    岳槐将这文书过目了,发现这买妾文书的确是真的,上头还有肃城官媒所的印章呢。又将文书递给主簿,让他也分辨一番。主簿仔细分辨一番之后,点点头,给了岳槐一个肯定的答复。

    看到岳槐和主簿这样的反应,严誉心内大喜。他就知道,只要有这个文书在,他根本不用诬陷沈凌,就能把那小妾给要回来。不诬陷沈凌,只是实话实说,日后若是再有什么接触,沈凌也不能诟病他什么。而且也显得他实在,百姓们都款在眼里,岳槐反而更不好亏待了他。

    不免在心中暗叹自己的聪明,心想,他可真是有勇有谋啊!如此一来,岳槐可是等于被他给架到了高台上,想下也下不来。

    确认了这文书是真的,岳槐便道:“沈凌,既然这女人的确是严誉的侍妾,你误买了来,不知者不为罪,这是一定的。但事后既然知道了,便理应将这女人还给人家。至于这买了底细不干净之人的过错,本官便不追究你了。你速速将人还给严誉,此时便罢了。”

    “严誉,沈凌向那人贩子买人之时,并不知道这人是你的侍妾,所以在买人之时,他是毫无过错的。本官为你二人如此调解,你可有异议?”

    故意加重了“调解”二字,以示此事根本算不得什么案子,根本用不到王法,只是以局外人身份调节一下罢了。

    “回大人,草民并无异议……”严誉见好就收,说着,向岳槐一叩首,道,“草民多谢大人秉公审理,给了草民一个公道……其实草民并不愿意与谁为难,只是想要要回本该在草民家里的侍妾而已……”

    “沈公子,若有什么得罪之处,恳请沈公子见谅。”严誉直起腰,向沈凌一抱拳,很是客套。

    弄得沈凌也不好当众反驳他什么,只好笑道:“严兄严重了。之前严兄说香雪是你的侍妾,我还以为是严兄你见香雪美貌,也想要买了去,便故意诓骗我呢。如今见到了严兄的买妾文书,自然知道严兄所言为真,又岂能继续霸占着?之前多有得罪之处,还望严兄海涵哪!”

    沈凌是士族,不必向岳槐下跪。然而此时站着和严誉说话,却仍旧没有居高临下之感,很是和气客套。

    “诶……沈公子真是客气啦。”严誉笑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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